时间:2025-03-06 栏目: 山东 浏览量:3
根据临沂市市直公立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5年度面向社会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回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3月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25名,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市直公立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公告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5年11月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符合基本条件和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可下载填报《临沂市市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邮箱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各招聘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核。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采取专业测试、试工、面试等多种形式组织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引进岗位类别、专业特点等确定。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根据引进岗位和计划数,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并由市卫健委向社会公示。
(三)考察体检
通过考试确定的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由市卫健委汇总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市直公立医院本次引进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5、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加强市直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试行)》执行。
6、各用人单位可参照省、市高层次人才待遇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制定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3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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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市直公立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 2、临沂市市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rsj.linyi.gov.cn/info/1024/379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