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弥渡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弥渡县2025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卫生人才专项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5年3月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大理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试用期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参加大理州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开考核招聘”已签订就业(聘用)协议或考察合格拟聘用公示期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6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性别要求
学历要求
学历性质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需求
职业资格要求
其他招考条件要求
报名联系咨询电话
弥渡县人民医院
20250301
西医临床岗位A
3
不限
本科及以上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学士及以上学位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研究生:内科学(105101)、儿科学(105102)、老年医学(105103)、神经病学(10510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外科学(105111)、眼科学(105116)、耳鼻咽喉科学(105117)、肿瘤学(105121)、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0)、运动医学(105114)、麻醉学(105118)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0872-3095088 0872-3095460
弥渡县人民医院
20250302
西医临床岗位B
2
不限
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硕士学位及以上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儿科学(105102)、老年医学(105103)、神经病学(10510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外科学(105111)、眼科学(105116)、耳鼻咽喉科学(105117)、肿瘤学(105121)、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0)、运动医学(105114)、麻醉学(105118)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需持有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0872-3095088 0872-3095460
弥渡县人民医院
20250303
中医临床岗位
1
不限
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硕士学位及以上
研究生:中医儿科学(105705)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需持有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
0872-3095088 0872-3095460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含校园供需见面会当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12日—3月20日(双休日正常上班)08:00-11:30,14:00-17:30,弥渡县卫健局三楼人事股;校园供需见面会报名点:2025年3月14日09:00—16:30大理大学古城校区文化广场、2025年3月14日09:00—13:00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
(三)网络报名
2025年3月12日—3月20日17:3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邮箱:mdwsjb2@163.com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基本简历;
4.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岗位所需原件提交至用人单位审核;
5.职业资格证书;
6.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考试前持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2.考核方式
招聘考试由弥渡县卫健局组织实施,在弥渡县人才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和监督指导下,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可直接采用面试或业务技能操作测试(实作)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的岗位,应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项考核程序。笔试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开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或实作)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开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弥渡县卫生健康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弥渡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本岗位取得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人员中递补。其中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专项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医院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三)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六)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弥渡县人民医院:0872-3095088
弥渡县卫生健康局:0872-3095460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2-8384371
附件:1.弥渡县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急需紧缺卫生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诚信承诺书
云南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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