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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徽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补充招聘编内6人公告

时间:2023-08-01 栏目: 安徽 浏览量:176

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芜湖市市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自主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卫计组〔2018〕19号)规定和要求,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审核备案,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市六院公开补充招聘编内工作人员6名,详见《芜湖市六院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二、组织方式与信息发布方式

2023年市六院公开补充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会发布在市六院官网http://www.whdlrmyy.com/。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考生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认真核对填写后提交。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7日09:00至8月13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于8月16日14:30后在市六院官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审查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1号)行政楼一楼200人会议室;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本人签署后的《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粘贴照片)(附件2);

2.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岗位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规培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具备2023年住培考试资格证明,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无需提供规培证书。

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相应证明后方可减免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批准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于8月25日下午17:00后在市六院官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8日下午16:30前至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12号)门诊楼三楼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岗位取消或核减同时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前凭缴费收据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退费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不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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