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0 栏目: 福建 浏览量:183
2023福建福州市闽侯县卫健系统招聘编内卫技人员53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福建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4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闽侯县卫健系统共有13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3名编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岗位35名)。
另: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委托闽侯县卫生健康局代为招聘1名药学专业教师(编内)。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闽侯县卫健系统内在编在职人员;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闽侯县卫健系统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B1(紧缺急需岗位)》、《2023年闽侯县卫健系统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B2(非紧缺急需岗位)》。
招聘面向全国,招聘对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县外在编人员须经编制所在单位以及卫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
(四)专门岗位报考资格说明
在榕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福州卫生人才网(www.fzwsrc.com)、闽侯县人民政府网(www.minhou.gov.cn)发布。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3年8月10日9:00~8月14日18:00前,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进行网络报名,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
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3年8月10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00~8月14日18:00。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时间。
3.申诉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至8月15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符合闽侯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指导目录的岗位按1:1比例直接开考。截止2023年8月13日12:00,若专门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从2023年8月13日15:00起至8月14日报名结束期间,取消报考对象的限制,面向社会招聘;专门岗位将会在岗位信息表的“岗位名称”栏上标注“[调整]”。
截止8月14日报名时间结束,未达开考规定比例的岗位,将顺延报名时间从2023年8月15日8:00到8月16日18:00,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减少招聘人数、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于2023年8月18日予以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公共面试”的方式进行,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9月3日(星期日)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闽侯县,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4.笔试加分
(1)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对象包括: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申请加分的报考对象在办理加分手续时应符合文件规定退役或服务期满的要求。
上述报考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公示后2天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办理笔试成绩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以测试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知识为主。
2.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于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在福州卫生人才网(www.fzwsrc.com)、闽侯县人民政府网(www.minhou.gov.cn)发布。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以及卫健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资格复审后两天内告知闽侯县卫健局(若有放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闽侯县卫健局的人员五年内不准报考闽侯县卫健系统考试),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闽侯县人民政府网。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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