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9 栏目: 陕西 浏览量:281
2023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招聘375人公告(含医疗岗33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陕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3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5日至2005年9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3年8月2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3年9月2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3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http://www.yanandj.com/)、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08:00至2023年9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5日08:00至2023年9月9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9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2日08:00至9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1-7092306,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待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艰苦边远县(市、区)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1日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9月19日08:00至9月22日24:00从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0月中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9月25日08:00至9月27日18:00,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3年9月25日至9月26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加分申请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归口到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公务员一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录用奖惩科申请加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0911-7090864 市委组织部 0911-7090654 市人社局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029-85717700 省人事考试中心 0911-7092306 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doc 3、2023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4、2023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文章来源:http://rsj.yanan.gov.cn/xwzx/gsgg/1696454151631847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