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栏目: 广东 浏览量:337
2023广东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8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广东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粤北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粤北人民医院)创建于1886年,是广东省第一期高水平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是国家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为A+,名列全国第114名。医院现有在岗职工3800余人,开放床位2800张,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9个。联系人:罗彬,电话:0751-6913263。
2、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韶关市心血管疾病研究所、韶关市骨科研究所)建于193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健康管理、指导基层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方医科大学附属韶关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医院学科齐全,综合实力精强,设有45个临床、医技科室,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5个,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2个,3个市立研究所。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外科和骨科3个专业基地。新院区位于韶关市芙蓉新区,总建筑面积132240㎡,规划床位980张,总投资约10亿元。联系人:严煜均,电话:0751-8913025。
3、韶关市中医院始建于1964年,是韶关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功能于一体,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创建单位、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管理基地、广东省中医名院创建单位。医院现有在岗职工800余人,开放床位992张,设有48个临床、医技科室,有广东省中医重点专科4个,韶关市中医重点专科5个。新院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大道,总建筑面积118450㎡,拟于2024年正式投入使用。联系人:董彩兰,电话:0751-8625903。
4、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韶关市妇产医院、韶关市儿童医院)建于1952年,是粤北地区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地市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精良,拥有多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及市级特色专科。生殖医学中心是本地区最早经国家准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的机构;遗传与产前诊断中心是本地区最早经省准入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机构。医院先后获得“省文明窗口单位”、“省百家文明医院”、“市十佳医院”等荣誉。联系人:杨宇,电话:0751-8639005。
5、粤北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2年,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以拓综合、强专科为特色的园林式三级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较好地完成了韶大伤寒、非典疫情、H7N9、聚集性结核爆发、新冠感染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传染病应急任务。医院现开放床位600张,在岗职工468人,其中专技人员407人,占全院职工的87%。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入选2021-2022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院入选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与重点学科建设单位。联系人:陈碧文,电话:0751-8726621。
6、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韶关地区精神病医院,逐步发展为一间有规模、有技术力量,专科设备完善,集医疗、防治、康复、优抚、科教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医院现开放床位1300张,负责粤北地区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障碍的咨询和治疗、精神病社区防治等工作任务。联系人:吴伟珍,电话:0751-5569226。
7、韶州人民医院(原韶关市铁路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医院综合实力雄厚,科系齐全,专科特色突出。眼科是韶关市“十二五”规划粤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重点专科;超声科是韶关市医学会超声介入分会主委单位、广东省医学会“介入超声优秀中心”;疼痛科是国家重点专科、中华第一临床疼痛中心医联体单位。医院医护人员在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多次斩获佳绩。联系人:李毅玲,电话:0751-8230851。
8、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粤北工伤康复中心)成立于1986年,由原韶关市职业病防治所与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整合而成,是韶关唯一的广东省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和医疗服务协议机构,也是唯一的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能力均经过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的二级医疗机构。医院总占地面积近1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医院集临床、教学、预防、科研为一体,拥有2个院区、2个门诊部,托管韶关市武江区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现有在岗职工399人,开放床位470张,设有19个临床、医技科室。联系人:张志红,电话:0751-8827777。
9、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韶关市皮肤病医院、韶关市性病防治中心)是韶关市性病防治专业机构,广东省性病监测点和艾滋病监测哨点。承担全市的皮肤病、性病诊疗及相关科研、教学与培训任务。医院现有在岗职工97人,开放床位50张,设有9个临床、医技科室。以皮肤病、性病、医学美容为重点发展项目,配套检查、检验项目齐全,拥有多种先进治疗仪器,在治疗复杂疑难皮肤性病方面达到全市领先水平。联系人:曾秀莲,电话:0751- 8630516。
10、韶关市口腔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广东省内最早成立的三家地市级口腔专科医院之一,也是粤北地区口腔医疗、牙病防治、科学研究的中心和大专院校口腔医学专业的教学实习及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医院现有在岗职工143人,综合治疗台80张,设有14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口腔CBCT、手术显微镜、超声骨刀等大批先进医疗设备,技术水平处于广东省先进行列。联系人:钟银霞,电话:0751-8777658。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公开招聘14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受聘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7日上午9时至2023年10月11日下午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sgwjjzp202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三)上传报名资料
1. 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按要求提供)、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件原件的电子版;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报考人员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电子版。
2.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对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需在“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中填写“是/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及“考核结果”,并上传“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时,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四)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5.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 ”,某岗位条件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A120202)”,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 招聘岗位中的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8.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于2023年10月12日前完成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看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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