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4 栏目: 浙江 浏览量:137
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用工性质为编外合同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本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职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招聘条件 | 口腔医师 | 1 | 兰溪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2023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 后勤保障科高配电工 | 1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①45周岁及以下; ②取得高配电工证 ③有从事水电气维修安装、高配值班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 2.报名材料: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照1张。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交至兰溪市人民医院(城西院区)门诊四楼组织人事部1-4-007室。 4.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8669537。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 1.报名审核通过进入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每次开考时,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含)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30人先笔试再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成绩按职位招聘5 人及以上按1:3;招聘5 人以下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分设置最低分数线,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低于 60分者,不得聘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如遇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与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力社保局备案。在规定时间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依次递补。一年内聘用人员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招聘同类岗位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其他 1.卫技人员聘用三年内未取得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临床规培人员连续二次同阶段规范化培训考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下载: 报名信息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lxrcsc.net/#/info?id=20847 展开全文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