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1 栏目: 其它 浏览量:293
2023下半年江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99人公告(普通类)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江苏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加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结构,进一步促进新吴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2023年下半年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9名,其中普通编内工作人员79名,普通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2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3.此次招聘对象年龄: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下同);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普通类)》(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况;
(6)新吴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7)近三年被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8)国家和江苏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聘书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3年10月31日向前推算。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3.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
(1)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www.jsksbm.com/gpsgni2v6l/login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15: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17: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18:00
4.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应届毕业生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名称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网络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半年内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报考时提供不实信息、资料,被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4.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5.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补报名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四、考试实施办法
(一)笔试
1.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将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5.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分跟进)。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