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8 栏目: 河北 浏览量:336
2023河北沧州市盐山县专项招聘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河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转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做好2023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档案交接及待遇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沧卫科教函〔202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23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招聘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项招聘方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依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测评、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数量
根据上级批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盐山县招聘2023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且定向服务于盐山县乡镇卫生院的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5.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经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盐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hinayanshan. 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盐山县招聘2023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证件照4张;《盐山县专项招聘2023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无故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考核测评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由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该环节包含医德医风、专业测评和测评小组推荐。考核测评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自理。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盐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测评、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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