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卫医师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3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
(三)发生过医疗事故并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的;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聘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聘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至blgw-xzb@lg.gov.cn,备注邮件主题为:宝龙公卫中心-公卫医师-姓名,咨询电话:0755-89458059(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起,招满即止。
3.报名同时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简历;
(2)《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需附近期电子正面免冠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登录“学信网”验证);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
4.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依面试分数高低顺序,按拟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遇同分情形,由宝龙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小组合议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名单。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上公布。
(三)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资格复审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五)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可提供食宿。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龙岗区编外聘员人员员额管理。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本单位用工。
(三)本次招聘不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4月招聘聘员岗位表.doc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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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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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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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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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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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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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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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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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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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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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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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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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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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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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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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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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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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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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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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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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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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B1007);
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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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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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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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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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专业资格证书,采用“先入职,后考证”方式聘用,具体聘用方案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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