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1 栏目: 福建 浏览量:279
宁德市儿童福利院是宁德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孤残弃婴(幼)儿童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根据入住儿童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士1名,儿童护理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热爱孤残儿童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护士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护理、护理学专业,35周岁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儿童护理员要求:初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农村户籍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录用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待遇: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及其他奖金福利待遇)。相关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
三、录用程序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以及无犯罪记录、综治、失信审查等程序,择优录取。
1.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1月1日止(法定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和简历中提到的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471913829@qq.com,备注应聘岗位和姓名;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3-2222216。
(3)资格审核:请报名者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相关资料,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体检
根据面试与综合考评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
1.本招聘通告以“宁德市人力资源网”发布为准,敬请广大应聘者谨慎对待。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本公告由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宁德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rlzy.rsj.ningde.gov.cn/ndzyjs/web/frontends!enterPage?forwardpage=zxDetail&articleid=2023122100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