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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实验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24-02-02 栏目: 福建 浏览量:270

集美区实验小学是集美区教育局管辖的直属小学,地处厦门市集美区福鼎山东路8号。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校医,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校医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医学护理相关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期内的护师、医师资格证,有医务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2.身心健康,热爱卫生、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和设备。需兼任部分其他岗位工作。

4.愿意兼任学校其他后勤工作。

三、相关待遇

按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

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月7日下午5点前。

(二)报名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护师/医师资格证,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616707727@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张老师15280278273

六、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会电话通知,地点:集美区实验小学。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有效期内的护师、医师资格证书

4.其他证书及可证明的材料

七、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八、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招聘结果在学校校外公示栏公示。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401/t20240129_1036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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