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6 栏目: 其它 浏览量:306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护理专业人员的公告(13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四川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安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非编)一批护理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关于2024年自主招聘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能自觉遵守院纪院规及相关专业制度,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党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在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3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515办公室)。
(3)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复印件(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最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④以上材料有复印件的需查验原件,材料不齐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网络报名
(1)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报名需提交的以下资料放至同一文件夹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418564510@qq.com,压缩包命名:岗位-学历-姓名(如:护理专业—本科—张三),重复投递或未按要求投递者视为无效投递。
(2)网络报名需提交资料:
①《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2);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专科起提供);
④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最新日期报告);
⑤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⑥相关执业证书扫描件;
⑦论文、获奖等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按以上顺序及名称命名文件,PDF格式保存)
(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作为资格初审的材料,面试前由人事科、监审科按照本次招聘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组织:本次招聘考试由广安区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区卫健局指导与监督。
(二)考试时间:2024年2月,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具体以人事科通知为准。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护理专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若达不到比例可下调为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可递补(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护理专业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在广安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广安区人民医院将组织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因资格复审导致的缺额,按考生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或不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主要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报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聘用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安区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有问题反映且经查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体检、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原则上不再递补。确因需要可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后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
八、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26-2130050(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三)此次考试工作全程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826-2225145(广安区人民医院院纪委)。
附件:四川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