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栏目: 其它 浏览量:408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委办及市卫健委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暨保定市中医药研究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中医院,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河北中医学院、河北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承德医学院等多所院校的研究生创新实践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国家中医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省级示范中医院,保定市工伤康复医疗机构,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
医院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科6个。医院目前开放院区两个:莲池院区和竞秀院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依法依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3日之后出生)。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9:00—2023年6月2日17:00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3日12: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保定市裕华西路530号保定市第一中医院7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312-2098510。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现场审核、分类统计汇总,将初审情况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5、提交资料:填写并携带《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从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3、笔试科目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2023年7月10日前,将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5、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在本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以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2-2098510(人事科)
监督电话:0312-2098512(监察室)
附件:
1.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222.222.176.217:81/web/wenjian/20230523175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