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8 栏目: 安徽 浏览量:258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以“强专科”、“大综合”为特色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同时也是安徽省首家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多项诊疗技术居阜阳市领先水平,是皖西北地区医疗、预防、教学、研究中心之一。医院设55个学科,在呼吸与危重症医学、感染性疾病、心脏病、骨科、重症医学、肾脏病、胸心外科等诊疗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医院新区——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阜阳)是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周边省、市地区。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高质量发展,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队伍,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文件精神及医院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我院计划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7名,招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博研究生和应届大学本科生,且符合以下招聘条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青霉素类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仅限护理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及以上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其中硕、博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2.执业或专业资格
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型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3.年龄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3年3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3日(周六)上午9:00-11:30
地址: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体育场
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1)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综合排名前四分之一的证明,交至现场报名处。
六、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于现场进行通知。
届时,医院将专门抽调专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就业协议承诺书》。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fysey.cn)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项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有关招聘政策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人事科):0558-2563938
监督电话(监察室):0558-2563969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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