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5 栏目: 陕西 浏览量:103
2024年神木市医共体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76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陕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强化神木市医共体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神木市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神木市医共体总院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实施办法》,经请示市医管委同意,由神木市医共体总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8日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2024年3月29日前取得;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神木市医共体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被开除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数量
神木市医院25人、市中医医院16人、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12人、市妇幼保健医院23人。共计76人(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微信公众号“神木市卫生健康局健康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9日10:00—16:00。
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区生活区(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
报名时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2024年毕业生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按要求填写《神木市医共体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提供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神木市卫生健康局健康服务平台”公布。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采取专业知识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2.笔试
(1)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神木市卫生健康局健康服务平台”公布。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复审)。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足1:1时,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资料通过微信公众号“神木市卫生健康局健康服务平台”公布。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神木市卫生健康局健康服务平台”公布。体检地点由招聘工作人员通知,费用自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人员在“神木市卫生健康局健康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医技专业人员为市医共体总院市级分院院聘人员。
(二)所聘人员与医共体总院各分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按照各分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三)所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各分院现行工作标准执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请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进入笔试环节的按无效报考处理。招聘工作全过程均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其他未尽事项请依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912—8511525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QJ4IChofN091IwYYxk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