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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长治壶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95人公告(E类38人)

时间:2024-03-28 栏目: 山西 浏览量: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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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24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三支一扶 ”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1名。其中:

1.教育系统13名:壶关一中4名、常平中学2名、职工幼儿园5名、体育幼儿园2名;

2.医疗卫生机构40名:人民医院33名、中医院2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名;

3.县直其他事业单位18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壶关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所需岗位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提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情况进行认定。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报考材料、证件、信息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发布。

2.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9:00至2024年4月14日18:00。

(4)填报要求: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根据自身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时应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认真填写《壶关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毕业院校、专业等应当与报名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5)照片要求:上传照片须为报名人员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免冠正面证件照(建议红底),须为jpg格式,不能大于20KB,不得着制服等暗示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6)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4月15日12:00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工作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4月15日16:00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7)报名比例:教育和其他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机构WT17、WT18)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转化或者取消。其中按男女1:1比例设置的岗位,如不达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核减转化,取消男女比例设置,考生无需改报。医疗卫生机构(WT17、WT18岗位除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达规定开考比例或出现报名空缺,按实际报名情况核减该岗位数,核减的岗位转化为本单位同专业岗位,考生无需改报。

报名结束后,将不能开考需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予以公布,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重新改报或办理退费手续。

(8)网上缴费:考试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网上缴费办法于2024年4月15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完成缴费的考生,请务必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9)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打印时间在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随时关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在招聘各环节均须携带,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0355—8771818进行咨询。

(10)减免考试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含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员、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减免申请,并根据减免条件从报名网站上传以下材料:脱贫户(含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员须提供所在地的县(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须先在网上缴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渠道退还。同时,须在报名期间内提交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笔试

①笔试科目及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本次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类。试卷形式为三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②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换发新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或笔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不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须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②《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③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相关从业(职业、执业)等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

⑤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⑥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⑦岗位中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⑧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所在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资格复审时,属证件类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一致,因相关证件(证明)、报考条件及主要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证件(证明)不全,以及发现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和舞弊、隐瞒等现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如出现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以说课、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

(4)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所有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需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4.组织体检

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或上一级别的医院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复检结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本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5.考察考核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是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考核者,视为放弃考察考核资格。

放弃考察考核资格和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资格,由此及以后环节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6.公示

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投诉。凡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县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方可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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