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7 栏目: 山东 浏览量:312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东营人才工作打造黄河三角洲特色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2〕8号),为加大利津县公立医院卫生人才引进力度,现就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
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岗位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4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国内院校专业目录设置。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4月11日为截止日期。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1名,其中县中心医院16名,县中医院15名。详见附件1《2024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6:00,期间分多个时段依次进行招聘报名。每个时段报名截止后,均进行考试,对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而相应核减的岗位以及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作为下一个时段的招聘计划。各时段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将依次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尽早报名,以免因岗位满额等原因错失应聘机会。
每人在一个时段内限报一个岗位。如本次报名时段截止后,经考试未进入考察体检的报名人员,仍可参加随后时段的报名。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见附件1),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件)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于考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县中心医院临床医生-2岗位、影像医生岗位、麻醉医生岗位,县中医院中医医生-4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其他岗位考试形式为面试。
(一)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10%和90%。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每时段笔试完成后,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每时段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应试人员从事报考职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适应能力及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职业能力。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县中心医院临床医生-2岗位、影像医生岗位、麻醉医生岗位,县中医院中医医生-4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其中,仅面试岗位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根据县编办《关于县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编办字〔2018〕17号)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利人社发〔2018〕65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利津县公立医院岗位竞聘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的副主任医师,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40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在利津县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3、引进的主治医师,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35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在利津县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4、引进的副主任医师随迁配偶在东营市外的,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可申请在县内同性质对口安置就业,属企业人员或无业的,予以协调安排。
5、全日制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引进。
6、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25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生活补贴每月再增加300元;提供一套120㎡简装住房免费居住,5年后长期留任的,可按照市场评估价值半价购买,并办理不动产证。
7、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属于“双一流”建设学校及建设学科本科毕业生的,每人每月发放900元生活补贴、25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在利津购房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属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补贴、20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在利津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8、最低服务年限内离职的,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追回发放的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及有关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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