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5 栏目: 河南 浏览量:362
2024河南周口市西华县人民医院校园招聘30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河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西华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开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拟在医学院校校园公开招聘30名医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生,现予以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西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所要求的专业、学历条件(详情见附件一)。
①、西医临床20人: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
②、医学影像6人: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药学2人:临床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医学营养2人:医学营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及资格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已取得执业医师规规范化资格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医学影像专业如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在征求临床医学应聘人员同意调剂的情况下,可转医技专业录取。
6、应聘人员为周口户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2024年(含2024年)之前参加369人才工程、定向生(不满服务期)违约人员和已聘用人员、特招医学生、三支一扶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12日在西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网站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核。
(1)报名地点:新乡医学院南校区五环广场(新乡医学院南校区。乘车路线:①新乡东(高铁)站乘坐9路、56路公交车,医学院站下车;②新乡火车站乘坐5路、7路、62路公交车,医学院站下车。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8:00-12:00。
(2)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基础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⑤现场提交《西华县人民医院2024年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
⑥已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在校园招聘会现场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本人通讯工具不畅联系不到本人影响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纳入公开招聘考察的内容之一。
六、招聘方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笔试及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硕士研究生、已取得中级职称的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1:2由高分到低分确认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经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八、公示和聘用
对于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人事代理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监委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394—254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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