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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博兴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简章

时间:2024-05-20 栏目: 山东 浏览量:31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博兴县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博兴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应在2024年5月27日及以前取得;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服务基层岗位是指:该岗位聘用人员自确定聘用关系起,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不少于2年(包含试用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和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应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2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未明确时限的应聘资格条件,均应在2024年5月27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博兴县县级公立医院计划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131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博兴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5月30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5月31日12︰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5月3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3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县卫生健康局及各公立医院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5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5月31日16︰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bxxwjjrsg@b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43-8130018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研究生岗位免于笔试,按照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范围。残疾人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应聘人数应达到相应应聘岗位数的3倍及以上。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笔试内容按临床A、临床B、中医、护理、康复、药学A、药学B、影像诊断、针灸推拿、麻醉、检验、病理、法医、心理分别命题(具体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表)。

笔试时间:以主管部门在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信息专栏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应聘人员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及各公立医院具体负责。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报名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2024年博兴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等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及各公立医院具体负责。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对应聘人员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县卫生健康局及各公立医院根据考察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博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43-8130018

监督电话:0543-239967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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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博兴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表

2:2024年博兴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

文章来源:http://www.boxing.gov.cn/art/2024/5/17/art_163712_10574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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