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栏目: 天津 浏览量:374
2024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79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天津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为加强卫生健康队伍建设,满足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人,详见《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6月1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
7. 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报到环节时需提供原件,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9.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7.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8.现为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 《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5日起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卫生人才网站:http://www.tjwsrc.com
河北区政务网:http://www.tjhb.gov.cn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1.报名、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卫生人才网站:http://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8日9: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8日24:00结束。
网上报名时,请报考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否就业、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6月19日14:00至16:30结束。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资格审查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笔试考务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4年6月19日14:00至16:00,到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88号河北区融媒体中心C座3楼),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医学综合知识》;主要考核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应具备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知识等。
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医学常识等部分。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至2024年6月29日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24年7月9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于2024年7月10日8:30至18:00到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网查询截图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及学位相关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文章来源:http://www.tjwsrc.com/system/2024/06/05/0301406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