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7 分类: 试管婴儿 查看: 42
问题描述:
我们夫妻是上海户籍,也是在上海生的孩子。孩子出生后,用人单位给了我大约30天的生育假。我想问一下,这个生育假期也包括双休吗?精选回答: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条件(包括第一胎和第二胎、第三胎),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特定产检外,女方还可以享受60天的产假。因此,目前上海的产假总共为158天,男方还可以享受10天的陪产假。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产假和育儿假必须一起休,所以女职工至少可以休158天的生育假。其次,98天的产假是自然天数,所以不管是法定假日还是双休日,都要计算在内。在上海,双休日不顺延产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育儿假是按工作日计算的,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逐日分开使用,但原则上在一年内都是有效的。
国家规定生育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主要原因如下:
重点提示:
由此可见,生育假是包含双休的,但目前生育假已经从30天延长到60天了,因此产妇也不用太担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资讯相关部门,以了解政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