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3 查看次数:5
为保障我院新院区人才储备及学科建设,特面向社会招聘学科带头人及医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试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行;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无私、担当、包容的基本素质,有较强的临床能力及科研能力,能够引领本学科持续发展,不断创新,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同行认可度;
5.临床学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条件优秀工作成绩显著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在地市级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招聘岗位对应专业工作5年以上,现任或曾任科室负责人优先。
(二)医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学科带头人报名须提交详细的个人简历(个人基本信息、自本科开始的连续学习、工作简历,主要临床、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对医院和应聘岗位的认识、针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及愿景;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医生报名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简历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屯溪区人民医院3号楼二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9-2513716
邮箱地址:491090308@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学科带头人/医生+姓名+专业”。
五、签约聘用
1.学科带头人采取“一人一议”方式,实行年薪制,其它相关福利同等在编人员待遇。
2.拟聘用医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医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标准+绩效工资执行,并按《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管理。
3.此次前来报名者可自行选择进入屯溪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人才储备库。根据后期发展需求适时优先录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VBgmRpPGMBJnUIbIMaB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