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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04 查看次数:5

    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岗位
    1、岗位及条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及社会关系清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勤勉敬业,无不良记录。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职业操守良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有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强制戒毒和刑事处罚记录的;
    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⑤有精神疾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及传染病病史的。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各个学历层次招聘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4、《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须手写签字)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通过微信公众号“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网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47.95.212.0:8088/#/?code=1bb6c4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9:00至2024年12月9日12:00截止。
    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12月5日10:00至2024年12月10日16:00截止。
    查询及缴费时间:2024年12月5日10:00至2024年12月11日16:00截止。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者应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增加笔试环节,报名考生须知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相关基本知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1、满足优先条件的;2、笔试成绩高的;3、学历层次高的。
    (四)资格复审对面试合格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学位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留存打印件原件;
    (7)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成绩三个月内有效。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凡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国家认可毕业证书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不低于枣庄市最低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除委托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之外,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3699009
    技术支持电话:0632-3325233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q4qoecaLaqRve2yaNKBVg

    • 发布时间:2024-12-04
    • 信息地区:其它   | 枣庄
    • 职位:行政 | 妇幼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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