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4 查看次数:2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智汇保定”聚才计划,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院党委、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坚持统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疗、医技、其他专业21人,护理专业10人。各岗位具体要求附后。(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4、所有应聘人员需符合2023年度《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条件要求;
5、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
6、报名时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二)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控制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核定时间为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根据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其他条件中所列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专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
(四)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23年5月23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和保定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地点、时间及方式
1、报名地点:保定市中医院组织人事部(天威东路538号门诊楼5楼)。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6月3日12: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3、报名所需材料:《保定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手签名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近期红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一张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dszyyrsk@163.com。文件名形式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
5、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9:00,请及时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试卷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近考试前封闭出卷。
2、笔试科目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
应聘人员按医院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2023年7月10日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递补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加提问方式,每人时间不超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4、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有效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1:1的比例安排体检,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五、考核
(一)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聘用结论。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最晚10个工作日内应按医院要求提供人事档案等审核材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等相关工作,不得无故拖延考核时间而影响招聘工作进程。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按序列管理权限、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规范落到实处。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等规定,在试卷印制、运输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三)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50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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