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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 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编外)

时间:2025-04-10 栏目: 江苏 浏览量:16

为进一步加强新吴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普通合同制编外人员55名,在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南通大学(启秀校区)、无锡市新吴区同步设置笔试考点,在无锡市新吴区设置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点。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4日至2007年4月18日之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

3. 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4. 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2025年培训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政策”)。2025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5.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6:00

2. 报名网址:https://www.jsksbm.com/h689zmciu4/login

3.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6: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7:00

(二)网络资格初审

审核人员将及时审核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以及照片上传不符合规定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报考人员及时确认报名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应届毕业生报考前,应确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名称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网络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半年内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 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5. 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民政卫健局专栏(http://www.wnd.gov.cn/mzwjj/xxgk/bmxxgkml/index.shtml)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届时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对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 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准备,核验后留存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2024年毕业未就业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本人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证明。

(4)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住培在培证明等材料);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提供相应承诺书(详见附件2)。

(5)“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盖有住培单位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是否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1张。

(7)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办法

1. 考点设置

笔试考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南通大学(启秀校区)、无锡市新吴区考点。考场将设置在高校或高校周边,笔试时间将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点:无锡市新吴区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

3.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4. 面试: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5.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同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将组织同分人员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检

1.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拟参加体检的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同时上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未在规定时间签约及上交相应材料者将取消参加体检资格。

2. 合同制编外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企业新入职员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定岗及考察

1. 公告中招聘单位为“新吴区医疗卫生机构”(新吴区康复医院、新吴区硕放医院、江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吴区中医医院、新吴区老年病医院、新吴区鸿山医院、新吴区新安医院)的岗位,实行“县管乡用”用人管理制度,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单位,所有人员须服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卫健局交流安排。

2. 用人单位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聘用人员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 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3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资格,并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3年。

4. 依据报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培合格证书(可提供相应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 所有岗位如符合《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飞凤人才计划”—卫生健康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优秀紧缺人才条件的,均享受全职引进人才补贴(详见附件3)。

八、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民政卫健局专栏:http://www.wnd.gov.cn/mzwjj/xxgk/bmxxgkml/index.shtml

十、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监委:0510-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0510-81890985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10-81890906(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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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5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编外)

2. 承诺书

3.“飞凤人才计划”卫生健康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要点选摘

文章来源:http://www.wnd.gov.cn/doc/2025/04/08/45392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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