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5 栏目: 湖南 浏览量:12
根据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医疗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党总支、院委会研究,报县卫健局党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临聘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全程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临床医师1名,护士4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三)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无药物过敏史;
(六)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四、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5年3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共 5 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403办公室(综合门诊楼4楼)。
(二)资格审查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工作经历的证明等。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好《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本县境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编外人员报名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准许报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允许报名或未提供证明隐瞒原单位报名考取后不予聘用。
3、笔试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考生微信群发布,不另行通知。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工作由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负责组织。采取笔试(50%)和操作(20%)、面试(3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列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向上级报告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在考生微信群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地 点: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2、考试须知:参加理论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得以电子身份证代替)或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提前30分钟到考场进行身份验证,统一收手机、资料等物品,并对号入座。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理论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评分方法: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结束,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2:1比例确定入围技能考核和面试。
(三)操作、面试
1、操作、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将公布在有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微信群,不再另行通知;
2、操作、面试地点: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3、操作、面试程序:考核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入候考室(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报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审核身份证并收取通讯工具;抽签;考生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操作、面试。考生务必于抽签之前到达候考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操作、面试。(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具体时间在考生微信群发布)
4、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考评专家分医师专家组和护理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成绩(笔试(50%)和操作(20%)、面试(30%))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并于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公示栏公布。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
(二)体检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在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八、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录取者
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录取者,由人事科出具报告,从报考同岗位并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聘用及签订合同
根据综合成绩结果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所有通知试用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则予以正式录用,录用后通过与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享受同工同酬,用人单位缴纳四险一金。入职需准备好如下资料:
1、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县级禁毒大队提供的涉毒查询毛发检测结果;
3、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及心理测试结果。
十、监督
本次临聘人员招聘,卫健局人事股及单位纪检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聘程序和流程的可向卫健局人事股反映。电话:0730-6699973
十一、联系电话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13974001801(李)
13762779500(彭)
附件1:2025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wxXtjzfnlKpfQX53pvS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