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9 栏目: 其它 浏览量:291
2024年浙江医疗卫生招聘公告-绍兴市柯桥区部分卫生健康单位赴郑州大学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19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满足柯桥区部分卫生健康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郑州大学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柯桥区部分卫生健康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名(7个招聘职位),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新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本次招聘全部职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时间统一计算到2024年4月17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3.下列情形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指导、区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1.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4月19日(周五)14:00—17:00
地点:郑州大学东校区体育场(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40号),其中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23号展位、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13号展位、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和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14号展位。
请应聘者填写《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如应聘者在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经确认为虚假信息,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实行网签的学校需现场查看网上签约情况);历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另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 考试
考试根据招聘职位以专业测试或面试和面谈的形式分别进行,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学历的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的方式,招聘职位要求为博士学历的采取面谈的形式。专业测试或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测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 体检、考察
专业测试或面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实施。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 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总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5. 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均视作放弃。不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区(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应视作相同专业,同时纳入招聘条件;境外学历根据职位匹配度及专业要求,按照相似相近原则,应予以纳入招聘。
3.招聘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招聘条件的专业名称中没有确定方向的,则专业名称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致的)也符合条件;招聘条件为专业名称加括号的方向性专业,则只有此方向性专业符合条件。
4.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专业测试或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如果发现并经确认恶意报名的,立即取消本次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同时纳入柯桥区人事考试诚信黑名单。
6.对于本次紧缺岗位的硕士,到柯桥区参加专业测试或面试的,招聘单位给予一定交通补贴。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8.其它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区卫健局咨询电话:0575-84121117;
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575-84126031。
附件:
1、绍兴市柯桥区部分卫生健康单位赴郑州大学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表.xlsx
2、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kq.gov.cn/art/2024/4/17/art_1229434609_4145945.html